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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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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可行性

发布时间: 2015-04-16 15:59:56

随着人口老龄化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于垂直便捷的交通出行工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厦门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这一事务已逐渐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但由于住宅电梯所特有的物品属性,旧楼加装电梯,涉及到居民之间、居民与开发企业之间等诸多协调问题,下面谈谈可行性的问题。
     1、安装电梯的政策许可问题。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需先报安监部门审批,自行安装是不被允许的。原则上国家对于旧楼安装电梯是支持的,住建部 1999 年 6 月 1 日施行《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 层以上(含 7 层) 住宅应设置电梯。近年来,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地都相继出台了老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但对于对于部分情况是不支持的, 如福建省 《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规定: 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 其他如危楼、非法建筑等种种情况都有可能通不过审批,所以建议安装之前一定要先到当地安监管理政府部门咨询您所在楼是否有安装电梯的可能性。 
    2、城管和物业管理的协调问题。因为旧楼改造加装电梯大多采用外挂钢结构电梯井道安装方式,很多地方对于临街有碍市容市貌加装电梯是不允许的,还有很多物业管理会以影响小区管理和安全为由阻挡,所以要争取这些相关单位部门的同意。 
    3、其他业主的协调问题。持反对意见的一般都是住在 5 楼以下的居民,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安装电梯, 安装时要花钱, 安装后运行维护也要钱,增加了居住成本。而仅仅依靠住在六七层以上的居民出资安装电梯,成本又过高,这部分业主也不愿意接受。福建省出台《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规定:加装电梯前提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